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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孫的地位

長孫的地位

所謂代代相承,要談長孫之前必須先來瞭解「嫡長子」的地位。所謂「嫡長子」是指「一夫一妻多妾制」婚姻中,由「嫡妻」所生之子當中年紀最長的,而傳統上只有嫡長子能夠享有爵位及宗族繼承權。
「嫡長子」這個名稱是來自《左傳/僖公二十四年》:「趙姬請逆盾與其母⋯⋯以盾為才,固請於公,以為嫡子,而使其三子下之。」

運氣好當上嫡長子那就算是中了樂透了,因為可以繼承王位和財產。不過雖然嫡長子是嫡妻(正妻)所生的長子,但是廣義解釋的「長子」是指「排行最長的子女」,換言之長女也可能包括在内。而狹義解釋則女兒的繼承權是在兒子之後,甚至有可能完全沒有繼承權。然而女性如果是出生在母系社會就不一樣了,因為母系社會中是由長女擁有優先繼承權。

話題再拉回長孫這個題目,「長子的第一個兒子」就理所當然是長孫,假如長子所生的孩子都是女生的話,那麼第二個兒子所生的男孩可以頂替當作長孫嗎?答案當然是不可以!不過台灣人是有智慧的,因此在喪事的運作過程中就有了變通的做法,比如說「硬拗」,讓其他兒子所生的男孩子穿著長孫孝服替代。

那為什麼一定要弄個長孫的位置呢?話說老一輩的冀望能夠子孫滿堂,為的就是「送終」,而依照傳統觀念,長孫「捧斗」天經地義;莫非其他人就不可以擔任捧斗的工作嗎?當然可以,但對於長輩而言總是缺憾。

此外長孫還必須「咬釘」,咬起棺頭上的鐵釘,再捧起米斗,理所當然可以拿到一個紅包,這可是個肥缺喔!可別以為「壓斗」的紅包都是600元,我曾經看過十二萬元的大紅包!為何這麼大一包呢?當中可是暗藏玄機的。

俗話說:「大孫頂尾子」,比如說家中要分財產的時候,長孫可以跟所有的兒子一樣也分得一份家產,以凸顯他的重要性。假如家中有四個兒子,共同出錢為父親辦後事,所有的花費平均分擔,當然捧斗的紅包也是算在整體費用裡面。給了長孫的紅包有十二萬元,四個兒子各拿出三萬元,但是所有的錢都是給長孫的,最後是誰獲利呢?

在住宅辦理喪事有「壓棺位」的傳統,除了兒子每人一份,長孫也得了一份。感覺上死了阿公或阿嬤都是讓長孫拿盡好處!其實不然,長孫也必須有所付出的。比如說「拜牲醴」的時候,長孫就要跪著「隨拜」。

現代人總習慣說:「時代不一樣了」,然而真的表裡一致,敢去衝撞傳統禮俗嗎?我只能說:「麥憨啊」,不信的話把長孫這個位置廢掉試試,肯定會「搏無杯」。畢竟古人說的對:「公嬤疼大孫,父母疼屘子」!

易春秋2017/4/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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